全國“兩會”期間,誠信問題倍受代表和委員們關注,許多代表、委員們提出了具有實際意義的建議,全國人大代表、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齊奇向全國人大十二屆二次會議建議,建立國家統(tǒng)一的相關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和公民、法人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,讓失信違法者“浮在水面”。
他表示,只有將每個公民和法人按照唯一的代碼收集其從業(yè)、融資、投資、置產、出境、消費等信息,建成一個國家級的信用信息交換平臺,才能有效解決社會信用誠信問題。我以為,這是條切實可行的措施,隨著互聯(lián)網的發(fā)展,個人信息在網上可以查詢到,全國已開通了身份證查詢系統(tǒng),利用這一平臺,將個人的信用信息,與身份證綁在一起,點擊網絡并可查詢,讓那些不守信用的人無處遁形,以達到建設誠信社會的目的。
在西方一些國家,建立起了較為完善的個人信用體系,每個人都有一個"社會安全號"SSN(social security number),終身不變,把一個人的銀行賬號、稅號、信用卡號、社會醫(yī)療保障號等一生幾乎所有的信用記錄串在一起,都與之掛鉤。如果一個人有過不守信用的記錄,那么這一記錄將永遠伴隨著他,對于求職、買保險、買汽車、開公司,無論他做什么,無論他到哪里,這一污點都無法抹去,他將因此而四處碰壁,增加了不講信用的成本,抑制了不守信用現(xiàn)象的發(fā)生。
不守信用對社會的發(fā)展,人類的文明進步,以及經濟發(fā)展,都有較大的危害。一個和諧穩(wěn)定的社會,是建立在誠信的基礎上;人民的幸福生活,離不開人與人之間的和睦友好;建設美麗的中國,更離不開誠信社會。一個社會一旦失去了誠信,人與人之間就沒有了信任,宛如一盤散沙,凝聚不起全國各族人民的力量,對于實現(xiàn)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夢想,將是一個直接的沖擊。因而,“兩會”期間,有的代表和委員,把誠信社會建設提到了一個重要的高度來對待,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思考。
加強誠信社會建設,不但在于教育、引導,還要有過的硬的措施。健全誠信體系建設必不可少,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信用評價標準,在眼下看來迫在眉睫,這些都將有力地推動誠信社會建設,做到“有標可依”。另外,政府也要擔當起一定的職責,由政府主導建設信用管理系統(tǒng)平臺,特定機構向平臺提供信用信息,搭建公共信用信息數(shù)據庫,把誠信納入社會管理里中去,并為社會主體查詢和信用信息商業(yè)化利用提供平臺。誠信社會建設,不只是民間的事,也關系到一個國家的存亡,政府應充分提高誠信的認識。
社會信用體系是國家信用管理體系或國家信用體系中的主要分支,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走向成熟的重要標志之一,它的核心作用在于,記錄社會主體信用狀況,揭示社會主體信用優(yōu)劣,警示社會主體信用風險,并整合全社會力量褒揚誠信,懲戒失信。以充分調動市場自身的力量來凈化環(huán)境,降低發(fā)展成本,降低發(fā)展風險,弘揚誠信文化,促進誠信社會的形成。
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(guī)劃綱要(2014—2020年)》中也要求,構建信息共享機制,在保護涉及公共安全、商業(yè)秘密、個人隱私等信用信息的基礎上,依法使各類社會主體的信用狀況透明、可核查,讓失信行為無處藏身。同時,也要加大社會信用信息的應用普及,出臺鼓勵政策,積極牽引信用體系健康發(fā)展。只有全社會齊抓共管,出重拳,才能建設好誠信社會。(江郎?。?/span>